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1571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 2023-08-04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展开

  一、资助范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和国际注册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助资金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自然人;

  (三)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专利、商标为多方共有的,由共有专利、商标的指定代表人提出申报,且申报代表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无特别声明的,申报人相关信息以发明专利证书(申请书)、商标注册证所载信息为准。


通知原文
展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有关要求,现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咨询、审核、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