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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番禺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量: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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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6-21 / 2023-08-05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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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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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申请评价/认定/复核的企业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登录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省工信厅要求,首先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应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1中《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 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之附件5),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佐证材料。请企业于今年7月3日和11月10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常年开放、分批评价),8月5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申请。另外,请申请企业按上述时间节点要求将对应的汇总表(附件2.1-2.3)发送到工作邮箱,以便汇总推荐。

  为方面工作,各申报企业负责同志可以扫码加入“2023年番禺优质中小企业申报组”。群组满员后将建新群,后来加入的同志可以致电区厂商会工作人员申请加入。

  (区科工商信局联系人:梁小姐、黎先生,电话:34608858、84641300;区厂商会业务指导联系人:周先生、苏先生,电话:84639938、84649162;工作邮箱:pyzxq2019@163.com)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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