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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量: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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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3-06-05 / 2023-06-30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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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符合《扶持办法》有关要求且已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引领型企业是指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合作区,并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在合作区银行开设单位存款账户,且在合作区的年度营业收入及经济贡献满足一定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引领型企业分为:

  (一)示范引领型企业:上一年度为世界 500 强企业,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经济贡献不低于1亿元的企业;

  (二)综合引领型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且经济贡献不低于 3000 万元的企业;

  (三)成长引领型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 500 万元的企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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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引领型企业实质性运营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经发通〔2022〕20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开展2022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扶持有关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对象:符合《扶持办法》有关要求且已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企业。

  申请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30日。

  申报资料:具体申报资料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引领型企业实质性运营发展扶持办法操作指南(2022年度)》。

  申报方式:请申报企业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指引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咨询电话:0756-2990194(政策申报解答);0756-8841172(系统操作指导)。

  请申报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