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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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补助
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管理办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实施方案》及《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的通知》,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信用核查等工作。现将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住宿餐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5日(7个工作日)。
若对拟奖励企业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资金安排不是资金下达计划,不作为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资金安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