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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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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5-08 / 2023-05-16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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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3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已经完工,且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

  (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申报的其它条件详见对应的申报指南。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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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方向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范围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在广东省内芯片代工产线流片的芯片。(方向1,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方向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支持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

  竞争优势的产品及相关材料。(方向2,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二)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方向3: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产业化项目。(方向3,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初审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按照“2024省级电子信息-单位简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联系邮箱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版材料。

  (二)递交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6份)、电子版(提供光盘,并标注单位简称及项目名称)一并报送至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22日前将本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用EMS寄达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系统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 号)的要求,于5月22日前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路径: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钟伟光,电话:3391970;蒋文红,联系电话:2538299;胡凯,联系电话:2251993;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1室;邮箱:zcfw@zhzsi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