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支持高水平走出去。加强投资贸易融合,鼓励企业开展境外优质农产品、能源资源、原材料、先进装备、零部件和 技术等领域的投资并购,扩大新能矿、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领 域对外投资合作。支持推进新基建、交通运输、通信设施、优势 产能、设计咨询等领域的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引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加强境外风险防控。
(二)支持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引导境外经贸合作区提质升级。
(三)支持对外劳务合作。支持对外劳务合作和公共服务平
台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咨询、素质培训、权益保障、规范引导等服务功能。支持“脱贫地区” ( 指位千 12 个革命老区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县)外派劳务人员报名、培训、输送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申请企业(单位)和项目条件
(一)申请企业(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含纳入我省对外投资业务管理和统计的中夹企业在粤公司);从事非营利性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的在粤商(协)会。
2. 按规定巳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资格的批准文件;
3. 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对外劳务合作
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启用外派劳务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的通知》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及填报相关信息,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对外投资业务监测分析、信息咨询、商务对接工作。
4. 企业(单位 )近三年来无违反《对外承 包工程条例》《对外劳务合作条例》《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5.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不存在通 过恶意方式提高
保费金额、投保后故意退保退费等行为;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无拖欠财政资金。
6.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单位 )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单位 )
须巳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
7. 截至申报日期前不存在未被 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 , 未被“信用广东“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广东黑名单”)。
(二)申请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备案或核准 , 并已开展相关业务。
2. 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 , 项目合
同或合作协议巳依法生效,并购项目巳完成交割。
3. 对外投资和合作区项目需完成向我驻所在国使(领)馆经 商参赞处(室)报到登记手续。
4. 项目适用时间:
( 1 ) 申请前期专业服务费用资助的 , 境外企业或合作区注册时间、并购项目交割时间或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签订时间应在 2022 年 1月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期间 ,在 2022 年 12 月31 日前支付相关费用。
( 2 ) 申请贷款贴息、政策 性信用保险及担保 、安保、合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作区公共服务、合作区招商 推介、入区投资项目土地厂房租赁或建设、资源回运、投标保函、境外人员保险等费用资助的,境外企业、合作区或工程项目在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 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续运营或正在执 行,
贷款、保单、保函、基建、回运等费用合同在此期间正在执行或有效, 并在 2022 年内支付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 3 )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人员的适应性培训费用 、人员保险费用资助的,劳务人员应在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12月31日期间派出 , 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在2022 年内支付; 申请劳务扶贫费用资助的 , 贫困地区劳务人员应在 2022年1月1日至 2022 年12 月31日期间实际派出。
5. 项目同一支付凭证未重复申报其他资金,且未得到同年度其他同性质财政资金资助。
6. 项目无重大影响可持续 发展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被我境外使领馆通报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重大纠纷等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白云区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班前(工作时间9点至12点,14点至18点),按文件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到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06室,联系人:姚科,联系电话:80736028。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姚井福,联系电话:8073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