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
(三)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 “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85号)要求,组织推荐相关企业申报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并于2022年11月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7日
(联系人:胡晴;联系电话:13826115195)
广东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2]3808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285号,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jns/wjfb/art/2022/art_a31770963e664df18aa1c9ebcb629409.html)要求,请你们组织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相关企业申报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