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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量: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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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0-17 / 2022-10-24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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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2021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

  (二)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不包括 2018 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 A 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 B 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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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工信部门,各企业:

  根据《⼴东省⼯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促进⼩微⼯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的函》(粤⼯信融资函〔2022〕42号)的要求,现开展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对2021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二)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奖励对象不包括 2018 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 A 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 B 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二、入库时间及方式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24:00。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关于项目申报问题请联系:

  受理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22220192,22220103。

  (二)关于网上申报技术问题请联系:

  联系人:詹先生、樊先生;

  联系电话:2223160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30-17:3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