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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量: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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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17 / 2022-10-25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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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奖励扶持项目适用于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区职能部门评定的独立会计核算分支机构)、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对本区经济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申报本奖励资金所涉专利应属本区管辖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所涉专利已获得授权,应为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区的有效专利,且无权属纠纷或被申请专利权无效的情况;2.所涉专利申请时,应为专利申请人地址在本区的新增专利申请。

  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专利权质押贷款奖励

  (一)申报人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用于质押融资的专利权必须是申请人拥有并且维持有效的自主产权;

  (二)提供专利权质押贷款必须系银行;

  (三)申报人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专利运营奖励

  区内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实现运营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区内企事业单位自有核心发明专利从授权之日起3年内通过专利技术产业化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并在本区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且在本区“一区一谷一湾”内实施的优质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人应以一项核心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所涉专利为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无权属纠纷或被申请专利权无效。

  (三)申报人为项目合法实施单位,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项目应符合本区产业政策,涉及专利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的关键或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水平在产业中处领先地位,项目实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利奖获奖类:申报项目的核心专利曾获得上一年度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

  2.竞赛获奖类:申报项目上一年度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

  3.风险投资类:上一年度以来接受非关联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创业风险投资(不包括个人投资、集团内部投资、母公司投资给子公司、原有股东增资扩股等投资行为);

  4.效益突出类:上一年度项目年度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毛利润率在6%以上。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项,且项目未曾列入省、市、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已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单位优先,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优势单位、强企优先。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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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作用,现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海发改规〔2019〕1号)中《广州市海珠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2022年海珠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进一步做好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李思莹,联系电话:020-8900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