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福田区关于开展第四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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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9-23 / 2022-10-31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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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地区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总部定义。
2.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福田区,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3.申报企业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在深圳市内。
4.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二)申报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总部定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注册地在福田区,申报企业实缴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如以分支机构形式设立的,总公司拨付的运营资金应不低于100万美元。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4.经母公司授权,承担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以上区域内的拓展研发、销售、贸易、结算、数据等总部功能。
(三)申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至申报之日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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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关于开展第四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福田区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开展第四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申报指南(2022)》(详见附件)。
二、受理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第四批)。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0号窗口。
四、咨询电话:0755-82927859。
特此通知。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