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珠海市关于配合省工信厅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配合省工信厅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浏览量:1735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8-22 / 2022-10-10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展开

  (一)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通知原文
展开

关于配合省工信厅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省工信厅制定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并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按照省工信厅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按时进行自我评价和申报。除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请于国庆假期前完成评价工作,并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申报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请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后,于国庆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网上申请,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附件5)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市工信局,同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请于国庆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网上申请,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附件5)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市工信局,同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企业线上申报地址为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目前正在进行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请企业关注。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孟丽中、刘鑫;联系电话:2114451、2251062;邮箱:kjjdxf@zhuhai.gov.cn;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