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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量: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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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7-25 / 2022-08-05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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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遴选对象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等17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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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按通知要求,组织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推荐函、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一式五份)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李伯准,电话:831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