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专题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专题编号:20221401)
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享受省财政支付转移的县区)15个地市,每个地市科技局择优推荐本市1~2所学校,优先推荐校园科学馆(室)尚未覆盖的县(市、区)的学校;
2.推荐的中小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能够安排不少于1间标准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用于校园科学馆(室)建设,其中小学不少于1间标准教室,初中、高中、职中等不少于2间标准教室;
3.被推荐的中小学校应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供建设或升级改造科学馆(室)简要方案;
4.校园科学馆(室)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5.校园科学馆(室)应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专题二:优秀科普短视频创作与推广(专题编号:20221402)
鼓励科技工作者、科普从业人员、青少年学生等依托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
专题三:2022年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奖补(专题编号:20221403)
2022年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专题四: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专题编号:20221404)
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
专题五: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题编号:20221405)
定向委托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承担。
专题六: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专题编号:20221406)
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33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请于2022年7月22日17时前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上完成申报提交,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陈丹妮、袁耀飞,电话:83124156、83124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