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06-30 / 2022-07-25
事后补助 | 贷款贴息
支持我省旅游发展规划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滨海旅游、乡村旅游、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在建或已建成项目,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限申报1个。
申报条件:
(一)旅游项目所属单位是在广东省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
(二)旅游项目位于广东省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备引导性、示范性、优质性等特点。
(三)旅游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齐全,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已落实到位。
(四)优先支持申请贴息贷款类项目。
(五)优先支持获得国家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及典型案例等品牌类项目。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扶持旅游项目做优做强,切实做好2023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现将《2023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组织发动,严格把握标准,认真审核,正式行文报送材料,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储备入库推荐工作。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送我厅产业发展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余义、李绪海,020-37803353、3780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