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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批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的通知(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商业银行贷款贴息(青创10条政策))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批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的通知(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商业银行贷款贴息(青创10条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13
浏览量: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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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2-06-20 / 2022-06-24
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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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生效期间(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

  1.本办事指南所称港澳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见附件)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以当年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准),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本办事指南所称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是指以港澳青年为主要创办人,且港澳青年实际权益持股比例25%以上,签订相关承诺书,在本区注册成立但不超过3年(以当年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准);

  3.企业申请商业银行机构贷款贴息的贷款项目应由经批准的商业银行机构发出,且必须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审批并获得发放,具体以企业与商业银行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日期为准。商业银行机构贷款贴息补贴期至本政策失效日为止。

  4.企业商业银行机构贷款主要用于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不得用于从事对外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5.企业商业银行机构贷款项目满一个完整年度(即12个月)后申请前一年度的贷款贴息,不满1年的商业银行机构贷款项目计算贴息时以贷款实际天数作为计算依据。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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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2年上半年第二批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金融10条”“绿色金融10条”等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2年上半年第二批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

  (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权质押融资补贴(金融10条)。对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区内企业在股交中心进行股权质押融资,获得债务融资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融资金额2%的一次性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融资奖励(金融10条)。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区内企业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私募股权融资期限需达到1年以上。实际募集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三)绿色贷款贴息(绿色金融10条)。对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的企业和项目,按其实际发生贷款金额的1%(年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个绿色贷款合同申请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贷款贴息(IAB专项政策)。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1.5%(年利率)给予贴息;在政府引导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按实际发生贷款额的2%(年利率)给予贴息,补贴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五)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商业银行贷款贴息(青创10条政策)。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按照实际贷款发生额的1.5%(年利率)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六)绿色贷款余额增量奖励(绿色金融10条)。自2021年起,每年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分档分段累加奖励,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最终扶持金额计算精确到万元(舍去万元位后的尾数)。其中,绿色贷款余额增量=年末绿色贷款余额-上年末绿色贷款余额。标准如下:

  1.绿色贷款余额增量1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2%给予奖励;

  2.绿色贷款余额增量1亿元以上5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1%给予奖励;

  3.绿色贷款余额增量5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05%给予奖励;

  4.绿色贷款余额增量10亿元以上部分,按绿色贷款余额增量的0.02%给予奖励。


  二、注意事项

  1、同一个贷款合同如已享受区内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贴息,请勿在本次提出重复申请。

  2、由于我局已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申报通知,按照政策要求,政策3、4、5只针对贷款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8月14日及之后的贷款合同。

  3、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的企业或相关项目需经第三方机构认证,该认证将由我局进行操作,企业只需按办事指南提交相关材料,无需承担相关费用。

  4、申报绿色贷款贴息的企业或相关项目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名单内。

  申报绿色贷款贴息的企业或相关项目若已入库超12个月,需向认证机构提交年审报告,年审通过后才能享受贴息补助,认证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三、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https://zcdx.gdd.gov.cn/wedPc/policy),点击右上角“指南库”,在搜索框内输入以下对应事项名称,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相关材料模板详见右侧“材料模板下载”。具体指引如下。

  


  四、办理时间

  1、申报辅导期。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11:45;下午:2:15-5:45,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0902、82119645。

  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加QQ群咨询,办事指南详见群文件,QQ群号:538913804;群名称:开发区贷款贴息申报4群。

  

  2、材料申报期。申报单位登录黄埔兑现通(https://zcdx.gdd.gov.cn/wedPc/),于6月20日-6月24日申请事项预审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出申请。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至截止日当天17:00。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受理时间内通过预审,并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逾期未提出申请、已在线上申请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残缺逾期未进行补充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