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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公告
申报已结束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量: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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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05-18 / 2022-07-18
事后补助 | 人才补贴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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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人是在我区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团队;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单位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组织单位是其所在镇街,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属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的,直接报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均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已有一定合作基础且入选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3.团队带头人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五)分两种申报类别:

  1. 新引进组: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2019年5月18日后),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需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新药证书、行业奖项、软件著作权,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2. 本土创新组:团队带头人及60%以上核心成员(不足1人按1人计算)应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团队所在企业已在本区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3年以上,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万元以上。团队带头人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新药证书、行业奖项、软件著作权,或曾担任申报单位核心发明专利、新药证书、行业奖项、软件著作权的第一研发人员,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四)入选创新领军团队后与该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团队带头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五)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承诺投入团队研发项目经费不低于300万元,能为入选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从年营业收入、年纳税额、研发投入等方面评估)。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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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企事业单位、各界优秀人才积极申报。各专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类别

  (一)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专项。重点引进、扶持8个(可空缺)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所创办企业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具有高成长特点,能带动我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创业团队。

  (二)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领军团队专项。重点引进、扶持5个(可空缺)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我区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高端创新团队。

  (三)2022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重点支持2名(可空缺)在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高端人才。


  二、申报说明

  (一)关于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专项

  1.同一申报个人(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或申报单位限报一个团队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

  2.已入选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项目执行期内不得再次申报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领军团队。

  3.已获得广州市同类领军团队项目资助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不同项目不在限制申报范围内)。

  (二)关于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

  1.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已获得过该专项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同时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再次申报该专项。

  2.已获得广州市同类领军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止。各专项具体申报条件、流程及相关政策待遇,参见相关申报指南(见附件,同时可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增城之窗http://www.zcwin.com/查询或下载)。

  (二)已在增城区注册成立企业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需先经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申报组织单位指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如企业注册地址属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的,无需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直接报送至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下称“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三)申报组织单位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汇总,并在申报期结束后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申报材料经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可由申报人自行报送)


  四、工作分工

  项目申报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各项目申报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服务电话

  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创新服务科]:020-82882161


 六、服务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20-32829438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