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批发和零售业(51、52);住宿和餐饮业(61、6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4、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6、87、88、89、90)企业。
(二)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餐企业规模(限额)以下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奖励事项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2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我局现组织2021年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餐企业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商贸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现代服务业10条2.0)
二、申请时间
2022年5月19日-5月27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商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提交申请资金拨付材料(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后转交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崔芸;电话:8211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