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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国际生物岛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国际生物岛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量: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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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2-04-20 / 2022-04-29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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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本补贴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广州国际生物岛内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二)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或机构;

  (三)2021年1月1日以来,与广州市内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医用深度合作,并使用合作单位的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

  同一法定代表人、隶属同一集团企业、关联企业、控股企业、母子公司等相关企业之间互相使用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在此申报对象之列。

  (四)服务合作项目已向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近三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及区等各级的科技部门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本区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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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国际生物岛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申报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穗埔府规〔2021〕5号)、《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1〕1号)的文件精神,我委拟启动广州国际生物岛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广州国际生物岛内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二)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或机构;

  (三)2021年1月1日以来,与广州市内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医用深度合作,并使用合作单位的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

  同一法定代表人、隶属同一集团企业、关联企业、控股企业、母子公司等相关企业之间互相使用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在此申报对象之列。

  (四)服务合作项目已向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近三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及区等各级的科技部门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本区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


  二、资助标准

  按实际发生试验检测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可补贴30万元。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完成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及纸质资料的提交。


  四、申报指引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系统申报等相关事宜咨询受理部门,即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主体材料事宜咨询业务主管部门,即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84098147)。

  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2 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