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广东省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历史具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广东省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
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广东工业文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2 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送到我局生产服务业科。
特此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叶政敏,联系电话:2222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