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产品要求
(一)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二)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三)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每家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申报条件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申报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产品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每家企业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3项。
转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关于组织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2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送”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公示内容(http://www.gdhte.cn/a/gaoqirending/gaoxinchanpinrending/2021/1103/18991.html)。
二、请我市申报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将统一把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请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和《申报单位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本均需提供)并发送至邮箱zhskjfzcjh@163.com。
三、联系方式
杨宇唐 0756-2550054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六楼6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流程
附件3:2021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附件4:申报单位申报2021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申报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