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11-02 / 2021-11-15
事前补助
(一)揭榜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三)每个主体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231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请各申报主体对照《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申报主体于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best.miit.gov.cn)进行申报。每个主体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我局将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地,电话:88101348)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