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纳入研发活动统计的企业。
(二)纳入研发活动统计的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或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或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法人单位。
(三)企业已设立内部研发机构或有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即企业填报“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期末机构数”(代码22)必须不为零。
(四)企业填报当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代码7)数值不小于500万元,且同比实现正增长。
其中:当年度新纳入研发活动统计的企业视为正增长。当年度和上一年度的定义举例:例如2021年申请的是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补助,则当年度是指2020年,上一年度是指2019年。
(五)企业申报的经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一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大于零、且经税务部门认可的当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不小于500万元,同比实现正增长。“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计算公式: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行次51)÷加计扣除比例(行次50)(行次51和行次50数据取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六)企业应在研发费用补助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50%的奖励金发放给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等相关人员,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跟踪管理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4号)第五条〔研发资助〕中的“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且当年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研发费用增长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并按照《申请研发费用补助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进行网上申报,办事指南网址为: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param=7920。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事项预审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8月17日(星期二)至9月3日(星期五)。
三、申报流程
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请申报单位在9月3日下午5点前(星期五),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考虑到该事项初步审核时间较长,且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截止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该补助。
“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邮箱:zcdx@gdd.gov.cn
(二)业务咨询:黄埔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处
邓洁83491558;孙健82118225;简华强82111942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