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并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
注: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7月22日之间毕业的,要求毕业2年内到增城区工作(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请于2021年12月1日之前提出申报;2019年7月23日之后毕业的,以申报日为截止日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不得超过2年。
其中,本科生要求已入户广州市增城区,且计税年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以上。
注:据查,2020年增城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7元,则本科生的计税年薪不得低于106,994元,平均计税月薪不低于8,917元,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年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需不低于2,180元。
(二)在本区创业,或已(拟)在本区企业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有效劳动合同:
1.在本区创办独立纳税法人企业,本人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比例30%以上或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2.人才在本区企业就业需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须为所在企业按时按期代扣代缴,不含补缴或个人自缴);
(2)对不符合“(1)”条件的就业人才,但其所在企业对增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适用此条款。
关于开展2021年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和企业优秀毕业生奖励申报工作的公告
2021年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和企业优秀毕业生奖励申报工作定于2021年7月23日起正式开始,欢迎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此次申报,部分奖励事项将实行信任制审批,即只需在政策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承诺书》即可获得政策享受资格,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后补;申报时间由“定期申报”改为“常年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企业“三高”人才奖励支持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9〕46号)第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三高”人才可享受:
1.住房政策。可选择享受以下住房政策中的一项:
(1)暂缓缴纳最高40平方米人才专卖房房款;
(2)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人均最高60平方米;
(3)租房补贴4.5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政府无法提供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时才可申请);
(4)购房补贴最高4.5万元。
2.最高100平方米企业用房,免租3年;
3.配偶推荐就业。
(二)企业优秀毕业生奖励支持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9〕46号)第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住房政策中的一项:
1.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人均45平方米,本科生人均30平方米;
2.租房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科生1.8万元(政府无法提供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时才可申请);
3.购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最高3万元;本科生最高1.8万元。
二、项目说明
(一)受理时间。
自2021年7月23日起,常年接受申报。其中,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7月22日之间毕业的企业优秀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1日之前提出申报。
(二)受理地址。
网上申报,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增城区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s://talent.zc.gov.cn/。
(三)信任制审批相关情况说明。
1.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三高”人才和企业优秀毕业生住房政策中的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和购房补贴奖励事项。
2.申请方式。人才网上远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承诺书后,即可预先进行信任制审批。
3.待遇享受。信任制审批通过后获得相应政策享受资格:选择免租入住人才住房的,信任制审批通过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进行匹配与入住;选择购房补贴的,信任制审批通过后人才即获得3年内在我区购买首套房产领取购房补贴的资格,但是购房补贴的申请与发放须在最终资格确认后执行。
4.资格确认。享受政策待遇后,其他申报材料须在3个月内补齐,并由审核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如最终审核不通过,将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或取消购房补贴领取资格。
(四)其他说明。
2021年增城区企业“三高”人才和企业优秀毕业生奖励申报工作的适用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参见申报指南(见附件),同时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广州增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查看下载。
三、服务电话
(一)增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32829619;
(二)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731139。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