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06-04 / 2021-06-14
事后补助
(一)申报单位条件:
应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应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项目条件:
须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于2020年4月1日-2021年5月31日之间获得由市主管部门认可的评价机构评定的绿色建筑项目。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建筑领域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和《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持续推动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创新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发布《2022年深圳市建筑领域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开展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