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南沙区户籍劳动力,或者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户籍劳动者;
2.参加南沙区内“一试三证”或“一试双证”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国际(含港澳地区)认证证书(指由本区引进的港澳官方职业资格、英国伦敦城市行业协会、美国认证协会等国际认证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国际/港澳地区认证证书核发日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
3.申请补贴日期与较迟取得的证书核发日期,间隔不超过2年;
4.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的企业,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及其他经认定的单位。
(二)申报人本次申报的技能证书如已享受过南沙区关于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中“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补贴。
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21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25日24时),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三、申报流程
本项目由个人自主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
四、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 号窗口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国际人才港)二楼
咨询电话:020-22210855邮箱:nanshazcdx@qq.com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0-34684062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