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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量: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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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1-05-24 / 2021-06-24
事后补助 |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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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选,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属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是项目的业主单位,所建设的示范应用项目、应用场景所在地属于本区范围;

  (二)示范应用项目必须是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2018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设立,申请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奖励,参加过申请未被评选为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亦不能再次申请;

  (三)申请项目属于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无人驾驶、智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公共服务等人工智能领域,并且该项目的技术提供方应在上述领域获得不少于 1 件授权发明专利或 3 件软件著作权,具有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形成一批完整行业解决方案和成功案例;

  (四)已申报其他类别科技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五)同一家企业或机构每年累计申请项目原则上只能 1项;

  (六)由 2 家以上(含 2 家)单位合作完成的,只能由主要完成单位或排名第一的单位申请;

  (七)近 3 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等各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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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埔科规字〔2019〕3号),按照《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指南》(见附件),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选,应满足《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指南》的申请条件,请按照该指南评选流程和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形式:登陆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home,账号和密码同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zcdx.gdd.gov.cn/),进入“在线申报-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按照要求填报资料。所有要求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填报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申请表》。填报资料时间5月24日-6月24日。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5月24日至6月24日。

  (三)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7A室(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产业处)。


  三、联系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为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有关业务问题请咨询:82118897,82111943,请加入区人工智能企业工作QQ群(25962357),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逾期未完成系统预审和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审批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区科技局举报电话:82118676;投诉邮箱:jc@gdd.gov.cn。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