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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量: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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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
2021-05-20 / 2021-05-25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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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报废船舶、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及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可细分为研发、应用、推广三类,其中研发类是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用类是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设备;推广类是指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环境友好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工艺技术设备。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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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节能函〔202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委)、科技主管局(委)、生态环境局,省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9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基本条件。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科技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向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广东省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四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

  通过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通过省级协会申报的,由该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于5月25日前按附件表格汇总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