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金融项目)
申报已结束关于印发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金融项目)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2368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4-30 / 2021-05-28
事后补助 | 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展开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

  1.申报主体

  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质押专利的出质人。

  (2)申报单位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于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3)依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二)知识产权保险项目

  本项目在申报系统中的专利保险项目中填报。

  1.申报主体

  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知识产权保险项目应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效的知识产权保险项目。

  (2)代理机构购买的服务类保险,补贴标准统计范围限于该机构为广州市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购买的知识产权保险。

通知原文
展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所属辖区选择对应的区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受理、审核单位,以免影响审查进度。

  二、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