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办法》第三条关于连锁经营及总部认定
(一)连锁经营认定标准
1. 直营连锁的认定以商务部⻔出具的直营连锁认定意⻅为准;特许连锁的认定以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公告为准。
2. 其他连锁经营情况认定标准:连锁店一般应由5个以上⻔店组成,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使用统一商号、经营同类商品,实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做到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经营管理规范,采购同销售分离。全部商品均应通过总部统一采购,部分商品可根据物流合理和保质保鲜原则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到⻔店,其余均由总部统一配送。
其他连锁经营情况认定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连锁经营协会予以审核认定并出具认定意⻅,受委托的协会应按以上标准要求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做好书面和实地审核。确有特殊条件的连锁经营情况认定,协会需经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可。
(二)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以下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简称: 连锁企业总部)认定标准
连锁企业总部一般需具备以下功能: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经营指导、市场调研、商品开发、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本办法的企业总部还包括区域总部、销售总部等,其职能须为以上总部职能部分核心内容,如统一采购配送和财务管理功能等。连锁企业总部管理的⻔店一般应在 5 家以上。
连锁企业总部认定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连锁经营协会予以审核认定并出具认定意⻅,受委托的协会应按以上标准要求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做好书面和实地审核。确有特殊条件的连锁企业总部情况认定,协会需经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可。
以上认定意⻅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常年有效,无需每年认定。除因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确有需要经再次核实认定。
第三条 《促进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由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全面扩围,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不再需缴纳营业税,故全部采用销售额表述,且各企业上报的税收情况以国、地税部⻔出具的结果为准。
第四条 《促进办法》第七条:国际高端品牌或全球零售250 强企业以国际权威机构发布名单为准。
第五条 关于《促进办法》第八条连锁企业提升项目的扶持以每年开展专⻔优秀品牌评选、创新创业大赛或专项项目申报评选方式来选择优秀企业和项目予以奖励扶持。具体方式和奖励扶持标准在每年具体活动方案中规定明确。具体活动方案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制定并报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促进办法》第十二条关于新开设佛山首店奖励
(一)本条所指的大型知名连锁企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成立时间 3 年以上;
2. 连锁店铺数 10 家以上;
3. 年销售额 5 亿元以上;
4. 业内有较好的产品及良好的口碑,拥有较广泛的客户群,在同行业中排名前列。
第八条 关于《促进办法》第十四条连锁经营行业总部基地(园区)认定
连锁经营行业总部基地(园区)是指以连锁经营行业为主要产业定位,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集聚一定数量的连锁企业总部,具备相应的连锁经营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 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禅城区人⺠政府批准认定的总部基地(园区):
1. 进驻并在基地(园区)注册的连锁企业总部达到 5 家以上;
2. 已签约的连锁企业或服务机构用房面积占园区用房总面积比例超过 30%;
3. 已签约的连锁企业或服务机构总投资额不低于 30 0 万元。
第十条 享受《促进办法》第十四条租金补贴的对象是指在园区获得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总部基地(园区)认定的批复文件后新入驻的企业,并以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该补贴的申报以先缴后补为原则,并采用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由所在园区收集汇总各入园企业的租金补贴申请及相关资料,拟定租金补贴申请报告。享受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必须工商注册地在该园区。租金补贴资金经审批同意后直接划拨至各申报企业账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一期《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试行)扶持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科局、佛山市连锁企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试行)》(佛禅府办〔2018〕6号)(以下简称《促进办法》)和《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禅经发〔2018〕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工作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第一期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经科局、佛山市连锁企业协会严格按照《促进办法》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企业的通知和发动工作。
二、请各申报单位(企业)于4月3日至4月17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 (http://fsfczj.foshan.gov.cn)按系统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各申报单位(企业)在收到初审审核结果短信通知后,需要补正资料的企业按系统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的企业按照短信通知规定时间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四、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扶持奖励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疑问请咨询系统平台技术部门(联系电话:0757-83282211,工作日8:30-18:00),如遇相关政策疑问请咨询佛山市连锁企业协会(联系人:潘小姐、朱小姐,联系电话:82061192,18022203553)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陈冬冬、文彩群,电话:82340875、8234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