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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政策申报指南
申报已结束从化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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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08-01 / 2021-08-31
事后补助 | 人才补贴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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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扶持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从化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承诺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适用范围

  医药及医疗器械、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日用化学品、电子信息、电气机械、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食品等制造业,以及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与健康、智能装备和前沿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含增资扩产、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二)工业企业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的工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按本措施享受扶持: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固定资产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的(含地价,以有效票据或审计报告为准,下同)工业企业。

  2、通过租地、租厂房,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企业间转让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租金、土地转让金,以有效票据或审计报告为准,下同)的工业企业。

  3、经区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的工业企业。

  4、对符合上述适用范围,投入大、产业带动强、预期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大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经区政府研究认定,可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另行给予更大的扶持(详见附件1)。

  (三)商贸服务业企业适用范围

  主要是指批发和零售业、租赁、文化创意(含动漫产业园区及经认定的动漫企业)、电子商务、商业综合体、现代物流、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等商贸服务业。

  (四)商贸服务业企业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按本措施享受扶持: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企业间转让取得土地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达8000万元以上;租用场地经营的,设备和装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部分每年达100万元以上(以纳税证明为准,下同)。

  对符合扶持范围,投入大、产业带动强、预期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大的商贸、服务业企业(项目),经区政府研究认定,可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大的扶持(详见附件2)。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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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政策申报指南


  根据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从府办〔2018〕5号),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增长,落实文件要求,申报指南如下:


  一、 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时间:2021年8月1日-8月31日;

  2、各镇街(园区)初审时间截止:2021年9月20日。


  二、 报送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指南各项目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纸质版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申报流程

  1、企业递交申报资料至所属镇街(园区)。镇街(园区)应做好企业奖励申报指导,并对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属地镇街(园区)出具审核意见后,交区科工商信局审核。

  3、区科工商信局将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资料汇总审核后,送区财政局复核。

  4、区财政局提出复核意见后,由区科工商信局向区政府上报扶持奖励资金请示。

  5、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区政府批复文件拨付资金给申报企业。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