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14 / 2020-10-26
事后补助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申报省级地方标准。原则上不受理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标准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下半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下半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0〕5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立项重点要求申报,将申报材料以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6日前汇总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下半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0757-82282630,邮箱: fsamrbzhk@fo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