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人选应在近5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之一:
(1)在大鹏新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现代服务产业的科技研发方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在科技领域为新区产生重大影响;
(2)在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跻身全市先进行列,创新成果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出突出贡献;
(3)在技术技能的创新、开发、应用、推广、传授等领域为新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奖项,或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新区产生重大影响;
(4)在新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壮大方面为新区作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
(5)为推动大鹏新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在相关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
(二)推荐人选不受国籍和户籍限制,原则上应在大鹏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经评委会专家评审认定,对大鹏新区有特别突出贡献者,不受此限)。
(三)已获深圳市“鹏城杰出人才奖”者不参加评选。已获大鹏新区“鹏程杰出人才奖”者不再重复参加评选。党、政、军、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关于开展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杰出人才奖”评选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请申请人、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提交方式:纸质材料交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6楼组织人事局人才工作科1610室,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件存放于U盘中一并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后,视情况通知相关人员补充材料。
联系人:刘英杰,联系电话:0755-28333179。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