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南沙区转发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广州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专题)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量: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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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局
2020-11-10 / 2020-12-15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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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其下属广州生产企业;
(二)企业制剂品种必须开展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三)企业制剂品种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条件:
1.按国家规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口服固体制剂品种;
2.率先在全国前三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其他化学药制剂品种。
(四)企业制剂品种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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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工信局转发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整理材料,于2020年12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及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南沙区政府D栋二楼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以上联系方式的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