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总投资需达5000万元及以上;
2.项目分为:竣工项目(正在施工或未施工但2021年可竣工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已开工,2021年继续施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落实,预计2021年9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前期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2022年可开工项目)。
关于申报2021年越秀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为了做好2021年越秀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将拟于2021年在越秀区辖内投资的项目(含各类投资主体)按以下要求报送我局,凡纳入我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将作为我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项目总投资需达5000万元及以上;
2.项目分为:竣工项目(正在施工或未施工但2021年可竣工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已开工,2021年继续施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已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落实,预计2021年9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前期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2022年可开工项目)。
二、申报的主体
申报单位不受经济性质和资金来源的限制,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类事业单位。
三、区重点建设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列入区级重点建设的项目,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正式项目可申请纳入我区报批绿色通道,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办理规划、建设用地和工程开工等审批手续;二是根据我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可获得相应的人才入户指标;三是有关部门在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以及银行贷款贴息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四是由区领导主持,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析研究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统筹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按附表的要求认真填报,申报资料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一)前送至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科,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送我局。
地 址:惠福东路486号3楼
邮 编:510115
电子邮箱:yxqfgjtzk@gz.gov.cn
联 系 人:陈小姐,夏先生
电 话:83262981,83262943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