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引进后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申请当日。
(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四)由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或曾任省会城市及一线城市的重点学校校长。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专业领域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课程和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教育界有较大影响力。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期“人才10条”2.0版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吸引海内外人才“到黄埔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以下简称“人才10条”2.0版)及其配套实施办法,现就开展2020年第一期“人才10条”2.0版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开展申报的项目包含:海外尖端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骨干人才、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新入户奖励、黄埔工匠、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竞赛奖励、引进奖励、技能人才培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引才奖励、产教融合示范区(基地)运营经费补贴、高端人才服务机构等项目。
二、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骨干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海外尖端人才(产业顶尖人才团队)项目的组织实施。
区科技局负责海外尖端人才(战略科学家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英才、高端人才服务机构等项目的组织实施。
区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新入户奖励、黄埔工匠、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竞赛奖励、引进奖励、技能人才培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引才奖励、产教融合示范区(基地)运营经费补贴等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有关事项
(一)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时间、条件、流程及相关政策待遇,参见相关申报指南(可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hp.gov.cn)。
(二)请区各单位广泛发动辖区、行业领域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团队)、企业和机构,根据各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