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
农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包括以下五类:
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是指列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公布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或产品加工企业认定名单的经营主体,未按要求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录入农事记录和开展产品赋码流通的经营主体除外。
2.种业企业,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所规定的种子、种畜禽、苗种等的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和生产经营等活动,有生产基地,并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3.广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4.广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5.通过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获得农业担保贷款的农业企业。
(二)农业贷款贴息补助条件要求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如经营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须依法取得许可或审批。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免)税证明。
3.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4.同一个申请单位的同一笔贷款(一个贷款合同视为一笔贷款)已向国家、省、市或区有关部门申请财政贴息的,不得重复申报。
5.申请贴息的贷款应专款专用,款项原则上应直接从贷款金融机构账户支付给供货商。
6.以贴息申请单位名义贷款,但以个人名义支付的贷款利息不予贴息;以企业负责人个人名义的贷款和支付利息的不予贴息。
7.贴息申请单位将贷款资金用于股权等投资的、贷款用途为借新还旧、置换他行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
8.贴息申请单位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者在2018年至2019年受到广州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处罚的,不予贴息。
穗农〔2020〕68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州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局计划财务处,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龚宜,联系电话:8639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