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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关于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从化区关于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量: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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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商务局
2020-07-22 / 2020-07-28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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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对象

       “走出去”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依法取得开展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业务的资格;

      (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支持对象所申报业务纳入我市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业务统计范围。

 

  二、申请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的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走出去”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

      (二)在企业(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或合同依法生效,正在执行或已开展实质性经营;

      (三)境外多级投资企业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产权隶属关系;

      (四)按规定到我驻外(领)馆经商处(室)报到。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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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穗商务函〔2020〕369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369号要求,现将我区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重点、支持时段、支持内容和标准详见《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资金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以及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chkgsx_wjmglk@gz.gov.cn),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前送至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外经贸管理科(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口岸路2栋1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在侧边标注企业名称。

  (二)同一个企业(单位)申报多个项目,需按材料要求分项目申报,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不同内容用有色纸相隔。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


  四、联系方式

  从化区科工商信局外经贸管理科   池启猛   37903800

  从化区科工商信局外经贸管理科   谢敏珊   37903800

  附件: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申报指引.doc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