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展的是2020年度(对2019年的奖励)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申报工作,即奖励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按年度申报,其中年度内申报内容涉及不同类别的,按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申报。
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人工智能产业金融支持
(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投资奖励:
1、申请奖励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且工商注册地在南沙区。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入股该人工智能企业的行为发生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以该人工智能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实收资本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
3、在南沙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入股的该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注册/迁入南沙区的日期需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以该人工智能企业的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
4、该人工智能企业符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
5、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直接投资,而是间接投资至2落户本区的人工智能企业的,应出具相关投资路径证明,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扶持办法及上述规定对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予以奖励。
(二)人工智能企业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投资奖励或贷款贴息补助: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及核心研发团队,以南沙为主要的研发所在地、管理运营所在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地;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经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在南沙新注册或新迁入的人工智能企业;
4、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人工智能企业;
5、经南沙认定的、以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技术等为主营业务的、符合南沙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年 1月 1日起注册落户南沙,经由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含非企业性质的人工智能产业科研机构,下同);(2)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且落户南沙的企业,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3(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3)2017年内注册落户南沙且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商务、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我局现开展2020年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奖励事项的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10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线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策兑现窗口。
二、申报条件
本次开展的是2020年度(对2019年的奖励)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申报工作,即奖励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按年度申报,其中年度内申报内容涉及不同类别的,按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申报。
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三、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递交。
四、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1、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82-85号窗)
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的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20-39053842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