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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量: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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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06-15 / 2020-06-26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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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1.在广州市白云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 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企业端)中登统相应业务数据。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生物医药先进技术引进及产业化

       1.在广州市白云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白云区依法纳税,有实际经营场所和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各项经营指标纳入我区相关统计范围,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流通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行业组织;

       2.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国际邮轮

       1.在广州开展邮轮相关业务的邮轮公司、旅行社(指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港口运营保障服务等邮轮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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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区科工商信局受市商务局委托,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197号),制定了《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有需求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按照申报指南如实、按时申报。

  附件: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