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本奖励的氢能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以氢能产业为主营范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二)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因发生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年内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危害环境犯罪。
(三)在本区建设日加氢能力达到35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穗埔发改〔2020〕48号
各有关企业、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办〔2019〕14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0〕1号),现就2020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投资落户扶持
2.研发机构认定扶持
3.行业协会扶持
4.产业园扶持
5.加氢站扶持
6.资金配套扶持
7.金融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一)注册和预审
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及时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单位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对照申请事项办事指南上传申报材料,提交请预审。
(二)纸质材料受理
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将申请审批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到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资金拨付申请
资金申请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四、联系方式
1.区“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2.区发展改革局:82116662。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