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创新创业管理团队,申报单位是创新创业管理团队所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一)申报单位要求
1.荔湾区内企业:是指申报时已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并属于以下企业类型之一:
重点企业。指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主要是经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总部企业、重点企业等。
高成长型企业。指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内,发展速度快、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值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前,主要是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并且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初创型企业。指符合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后,拥有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市场潜力良好的小微型企业。
2.新引进企业:是指申报时尚未落户荔湾区,拟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该企业拥有的团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项目引进创新创业团队;
(2)被评为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创新领军团队或创业领军团队;
(3)被评为副省级以上城市创新领军人才;
(4)被评为副省级以上城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6)博士领军的创新团队;
(7)近三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团队成员为项目负责人或前二名主要参与人员);
(8)经市级以上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新引进企业符合以上(1)-(8)其中1个条件并且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可申报高端团队;符合其中2个条件并且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可申报优秀团队;符合其中3个条件并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可申报杰出团队。新引进企业按照先报先得的方式进入拟入选名单,核准资料后可获资金支持。
(二)申报人要求
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并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团队带头人上年度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即198个工作日以上),其他核心成员上年度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即132个工作日以上)。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包括技术研发、企业管理、营销等方面人员。个人无犯罪纪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工作中,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省级以上处于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知识,创新管理方式,善于开拓市场,注重安全生产,所在企业连续3年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者。
区科工信局关于印发2020年荔湾区创新创业优秀管理团队评选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单位、各企业:
为优化我区人才创业发展环境,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根据《荔湾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发展优惠服务办法》(荔府办〔2015〕11号)要求,我局开展2020年荔湾区创新创业优秀管理团队评选工作,现将《2020年荔湾区创新创业优秀管理团队评选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积极申报。
附件:2020年荔湾区创新创业优秀管理团队评选申报指南.doc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陈依弘,联系电话:020-8137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