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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时间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量: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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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03-25 / 2020-05-08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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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与中小微企业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的产业园区业主单位或运营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除外)。本文所指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应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园区应位于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

  (二)不得与市级部门同类型项目(即租金减免奖励)重复享受。

  (三)奖励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租金减免(含场地租金减免、管理费减免和服务费减免三类,下同)合计100万元以上,其中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B、C、D、I、M类企业的减免额度占比不低于70%(B采矿业;C 制造业;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减免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3.纳入租金减免额度统计的企业为2019年12月1日前已与申报主体签订租赁合同,且具有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租金交纳记录的中小微企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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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相关内容,我局于3月25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原计划于4月30日截止。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动更多产业园区参与此次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现将资金申报网上提交时间延长至5月8日17:00时(五一假期可照常网上申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给我局时间延长到5月12日。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申报材料及要求等不变。

  特此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彭照雄,联系电话:8312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