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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已结束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量: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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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26 / 2020-04-24
事前补助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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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项目

  1.申报主体

  广州市获“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于201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

  1.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工作处于起步期的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在2019年12月底前未被评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单位(已承接过此类项目的高校不再纳入申报主体范围)。

  2.项目任务

  本项目试点期为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承担项目单位在试点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

  (1)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出台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计划,有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

  (2)注重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拥有一支能熟练开展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省、市、区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设立有知识产权课程(专业课或公修课),积极支持并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3)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工作。为教职工和青年学生进行发明创造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施展平台,鼓励和支持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升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2020、2021年度专利申请量年增长3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增长20%以上。

  (4)注重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试点期间举办不少于4次的知识产权讲座、培训或竞赛。在校内加大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力度,师生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积极组织教职工及青年学生参加市内外的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创新热情。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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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和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docx

  3.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具体项目的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