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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申报已结束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量: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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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26 / 2020-04-24
事前补助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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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事业单位专利维权项目

  1、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专利,做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人员“三落实”,有一定的专利维权经费投入。

  (2)2019年度,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不含行政调解)中最终胜诉的请求人;专利侵权纠纷民事诉讼中最终胜诉的原告。

  (3)2019年度,在涉外专利侵权纠纷(普通诉讼、展会执法、337调查等)中,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最终判(裁)定胜诉的原告或利害关系人,或最终获判(裁)定不侵权的被告或被调查对象。

  (4)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强企、重点企事业单位,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属军民融合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专利维权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涉外专利案件、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维权案件。上述“涉外”是指案件的发生地、审理地或执行地在境外;“重大”是指对我市重点技术领域或重点行业发展产生直接或重要影响的。

  (二)服务机构支持专利维权项目

  1、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机构,或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2)曾代理涉外专利案件、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维权案件或主动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保护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工作任务

  (1)为我市专利权人免费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咨询指引、侵权分析、争议解决方案等综合性维权服务。

  (2)至少在一个重点产业或新业态、新领域或海外维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情况调查分析,并出具研究报告。

  (3)积极进驻广州市各区设立的重点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工作站,支持工作站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专利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监测预警等服务。

  (4)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工作,主动提供有关侵权投诉举报线索。

  (5)举办不少于2期知识产权维权普法培训班,每期培训课时不少于1天,培训人次不少于80人。

  (6)提交代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典型案例3例以上。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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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和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docx

  3.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具体项目的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