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申报必要条件。
1.评选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管理层人员。
(2)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的其他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应属人才评选时的专业领域。
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
(3)中央和省市单位驻本区单位人员。人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当前正在承担区本级科技项目或本区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者合同书中列前五位的人员,具体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申报人需征得合同书中除本人外其他四名人员的同意)。
②当前正在担任本区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③所在单位与本区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申报人担任全职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4)柔性引进人才。不受户籍,人事关系等限制,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或成果要求,与本区区属用人单位约定1年以上服务期限,并明确在本区服务次数(时间)。所研究项目需获得区级以上科技、产业专项支持,且所获立项扶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审核)。
2.遵纪守法,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4.杰出人才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优秀人才申报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后备人才申报年龄不超过45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高层次人才申报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在本区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2.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为本区科学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3.在本区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其他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三)增城区高层次人才的评选标准。
1.杰出人才评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为本区做出重大贡献,或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内相关业界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杰出人才。
2.优秀人才评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或为本区做出较大贡献,或拥有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较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省内相关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青年后备人才评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处于市内先进水平,工作成绩显著,或拥有水平较高的技术项目且项目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市内相关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后备人才。
关于延长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项目、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申报时间的公告
我办于2020年1月3日,分别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增城之窗等媒体渠道发布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项目、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申报时间为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
申报期间,各企事业单位、各界优秀人才积极咨询、踊跃报名,申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但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部分申报团队、人才未能及时返岗工作,导致申报材料准备时间不足,目前仍有许多单位及个人咨询项目申报事宜并反馈要求延长申报时间。为选拔出更加优秀的人才及团队,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项目、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申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申报流程与原申报公告公布一致,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政策待遇详见申报指南,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增城之窗http://www.zcwin.com/,查询或下载。
服务电话: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3282552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6221396。
服务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32829438。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度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申报指南.pdf
附件1附表: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pdf
附件2.2020年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0年增城区创新领军团队申报指南.pdf
附件4.2020年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指南.pdf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