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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量: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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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03-18 / 2019-05-31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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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且已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申报单位须是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并纳入天河区属地统计的企业或天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条款之一。

  (二)申报项目地址必须是在天河区行政辖区内,符合市、区的产业政策及市、区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

  (三)申报项目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且已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涉及改造的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万元,且须在改造完成后三年内申报。

  (四)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并纳入天河区属地统计的的企业或天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

  (五)项目申请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不存在本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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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企业、各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目标,依据《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发改规〔2018〕1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受理时间: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5月31日


  支持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且已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申报单位须是天河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并纳入天河区属地统计的企业或天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


  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需填写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3)要求编制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请于5月24日前发送至zhangbx@thnet.gov.cn,初审通过后,编制纸质版申报材料,并于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7014)。


  联系方式

  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发展科,联系人:张冰心,电话:38622710。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申请表.wps

  3.天河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wps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