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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量: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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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19-11-05 / 2019-11-15
事后补助 | 人才补贴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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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条件

  (一)符合以下全部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

  1、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专利及核心研发团队,以南沙为主要的研发所在地、管理运营所在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地;

  2、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经南沙认定的、以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技术等为主营业务的、符合南沙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方向和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年1月1日起注册落户南沙,经由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通过,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含非企业性质的人工智能产业科研机构,下同);

  (2)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且落户南沙的企业,并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

  (3)2017年内注册落户南沙且与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含南沙区政府)或区商务、科技、信息化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协议的人工智能企业。


  二、具体条件

  (一)申请骨干人才奖励条件:

  1、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科研机构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2、每年在本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报时仍在申请单位工作。

  (二)申请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奖励条件:

  1、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或高级技术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或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架构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含港澳及外籍人才);或经本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才。

  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的是企业本部的董事会成员或国资监管部门任命的管理层,包括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等、企业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技术人员指的是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包括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总指挥、总设计师等,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劳动合同中签订的高级技术人员。

  2、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科研机构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三)申请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投资性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收入奖励条件:

  1、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或高级技术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或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架构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含港澳及外籍人才);或经本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才。

  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的是企业本部的董事会成员或国资监管部门任命的管理层,包括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等、企业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相当层级职务的高级技术人员指的是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包括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总指挥、总设计师等,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劳动合同中签订的高级技术人员。

  2、申请人通过所属人工智能企业获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或“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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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我局现开展2019年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奖励事项的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于2019年11月5日- 11月15日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服务窗口。

 

  一、申请条件

  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nszcdx.com)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二、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事项预审通过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递交。

 

  三、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1、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60、61号)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奖励的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婉婷、陈荣昊

  联系方式:020-39053947,020-39053842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