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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2020年度省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民参军”重大项目扶持项目——军工研发项目)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2020年度省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民参军”重大项目扶持项目——军工研发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量: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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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局,中共广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06 / 2019-11-10
事前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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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低于50%(“智慧海防”建设项目除外),实施地必须在省内。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字申报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并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方向,原则上对同一单位最多扶持2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项目须符合有关领域申报指南具体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民参军”重大项目扶持项目——军工研发项目

  申报单位在2019年度(以项目实际下达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签订军工研发合同,合同种类与范围如下:一类合同:包括与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各军兵种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与科研主管机关等签订的预先研究项目合同。

  二类合同:包括与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各军兵种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与科研主管机关等签订的型号研制项目合同。

  三类合同:包括与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及驻粤部队大单位签订的科研合同。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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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2020年度省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详见附件。

  请申报单位于11月10日将申报材料送至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姜杉   电话:0769-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