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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量: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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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2019-06-28 / 2019-08-09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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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5.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报送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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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科高便函〔2019〕021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指南链接),现将“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光电子与微电子器件及集成”、“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预申报材料需经推荐部门审核通过后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9年8月9日16:00前完成项目预申报书网上填报,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推荐部门审核通过后,网上填报系统中显示“已提交专业机构”的申报单位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自行打印并寄送材料。

  “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专项部省联动任务项目推荐遴选程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

  科技部指南链接地址: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19_147146.htm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21_147261.htm

  联系人及电话:李正旺,020-87684738

  钟士岗,020-83163876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