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穗开管办〔2016〕32 号文生效期间(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发生的大学生科技企业场地租 金(由于涉及政策修订及延续性问题,租金发生日期可追溯 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
(二)大学生是指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或毕业未超过 2 年的大专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企业创办之日满足条件
(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本区办理工商、税务登 记;大学生本人持有本企业 20%以上股份,并且是本企业负 责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的专职人员;创业期限在 36个月以内,注册资金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内,创业期限从大 学生科技企业在本区工商登记之日或迁入本区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该项资助的大学生科技企业租用的场地在区孵化器内;
(五)申请该项补贴的大学生科技企业是大学生本人申报的首家企业;
(六)区孵化器是指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广州开发区黄埔 区创客空间试点。
申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大学生科技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大学生科技企业扶持办法》(穗开 管办〔2016〕32 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穗开管办〔2016〕32 号文生效期间(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发生的大学生科技企业场地租 金(由于涉及政策修订及延续性问题,租金发生日期可追溯 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
(二)大学生是指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或毕业未超过 2 年的大专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企业创办之日满足条件
(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本区办理工商、税务登 记;大学生本人持有本企业 20%以上股份,并且是本企业负 责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的专职人员;创业期限在 36个月以内,注册资金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内,创业期限从大 学生科技企业在本区工商登记之日或迁入本区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该项资助的大学生科技企业租用的场地在区孵化器内;
(五)申请该项补贴的大学生科技企业是大学生本人申报的首家企业;
(六)区孵化器是指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广州开发区黄埔 区创客空间试点。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 期。
四、资助标准
对进入区孵化器的大学生科技企业,按照每月每平方米 12.5 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月不超过 25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2 年,租期小于 2 年的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满 2年可一次性申请 2 年补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 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大学生科技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4、近期税务银行缴款电子回单或有关申报凭证(近期一般指上月,如无可追溯至最近一次;如无缴纳应提供说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近期财务报表原件(如无审计报告,至少应提供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期一般指上月,如无可追溯至最近一次,至少应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7、租用场地 1 年以上(含 1 年)租金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8、大学生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户籍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大学生学生证等在读证明或大学生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10、验资报告或其他股权构成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 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3 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32290813 邮箱:gz_torch@126.com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周 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 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 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 14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 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 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 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 http://zcdx.gdd.gov.cn 登录广州市黄埔 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并下载填写《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大学生科技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 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 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 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 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 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 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 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 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申报进程
2019年8月1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19年8月27日前,工作人员网上审核确认;
2019年9月3日前,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6日